《稅務資料自動交換》及《共同匯報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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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資料自動交換》及《共同匯報標準》

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倡議,包括香港在內的100多個司法管轄區致力於根據《共同匯報標準》實行金融帳戶《稅務資料自動交換》。 《共同匯報標準》是經合組織為確定納稅居民身份以及為參與轄區間提供有系統及定期的金融帳戶資料交換而製定的標準,它是建立在資料共享基礎上,以提高稅收透明度及打擊逃稅漏稅的一項措施。香港已簽署協定於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共同匯報標準》。在互惠的基礎上,香港致力與簽訂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或稅務資料交換協定(交換協定)的夥伴訂定雙邊自動交換資料安排。

《香港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要求香港各金融機構按照盡職審查程序,確認屬於已簽署協定轄區內的稅務居民所持有的金融帳戶,並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報告所需要的金融帳戶資料。所需要的資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姓名、地址、納稅人識別號碼、所在司法管轄區、出生日期、帳戶號碼、帳戶餘額、特定收入、金融資產出售的金額及帳戶狀態。我們預計將在2018年進行首次匯報,報告自2016年年底開始採集的資料。

這對您造成甚麼影響?

按照《香港稅務條例》的要求,凱基將為被我們確認為已簽署協定轄區納稅居民(包括個人和實體)的客戶向香港稅務局匯報所需要的涉稅資料。香港稅務局可能會將收取到的稅務資料發送予上述轄區。因此,客戶需向我們提供所需要的資料。如果 閣下是現有客戶,我們可能聯繫您提供一份載述所需資料的「自我證明表格」。如果 閣下是新客戶,您將需要提供一份載述所需資料的「自我證明表格」,作為開戶手續的一部分。作為我們重要的客戶,如 閣下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自我證明表格中所包含的資料)有任何更新,懇請 閣下盡快通知我們,以便我們及時更新 閣下的相關帳戶資料。

你可以登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門戶網站查找有關納稅居民身份的信息: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登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的官方網址:
http://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

請注意,如有需要,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本通信僅為提供資訊目的,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視為稅務、法律或者其他諮詢意見。

如 閣下對本信函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4小時「綜合投資專線」 (852)2878-5555 或聯絡 閣下的凱基證券營業代表。

 

如本信的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不一致,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