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帐户《税务资料自动交换》及《共同汇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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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帐户《税务资料自动交换》及《共同汇报标准》

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倡议,包括香港在内的100多个司法管辖区致力于根据《共同汇报标准》实行金融帐户《税务资料自动交换》。 《共同汇报标准》是经合组织为确定纳税居民身份以及为参与辖区间提供有系统及定期的金融帐户资料交换而制定的标准,它是建立在资料共享基础上,以提高税收透明度及打击逃税漏税的一项措施。香港已签署协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共同汇报标准》。在互惠的基础上,香港致力与签订了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或税务资料交换协定(交换协定)的伙伴订定双边自动交换资料安排。

《香港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要求香港各金融机构按照尽职审查程序,确认属于已签署协定辖区内的税务居民所持有的金融帐户,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报告所需要的金融帐户资料。所需要的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码、所在司法管辖区、出生日期、帐户号码、帐户余额、特定收入、金融资产出售的金额及帐户状态。我们预计将在2018年进行首次汇报,报告自2016年年底开始采集的资料。

这对您造成什么影响?

按照《香港税务条例》的要求,凯基将为被我们确认为已签署协定辖区纳税居民(包括个人和实体)的客户向香港税务局汇报所需要的涉税资料。香港税务局可能会将收取到的税务资料发送予上述辖区。因此,客户需向我们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如果 阁下是现有客户,我们可能联系您提供一份载述所需资料的「自我证明表格」。如果 阁下是新客户,您将需要提供一份载述所需资料的「自我证明表格」,作为开户手续的一部分。作为我们重要的客户,如 阁下之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自我证明表格中所包含的资料)有任何更新,恳请 阁下尽快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及时更新 阁下的相关帐户资料。

你可以登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金融帐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门户网站查找有关纳税居民身份的信息: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

如欲进一步了解详情,请登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的官方网址:
http://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

请注意,如有需要,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本通信仅为提供资讯目的,于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视为税务、法律或者其他谘询意见。

如 阁下对本信函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4小时「综合投资专线」 (852)2878-5555 或联络 阁下的凯基证券营业代表。

 

如本信的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